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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语言大学

2024-03-26 08:53

北京语言大学,简称北语,创办于1962年,是中国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学校已发展成为一所以语言教学与研究为特色和优势,中文、外语及相关学科协同发展的多科性大学,学科涵盖文学、经济学、法学、工学、历史学、教育学、管理学和艺术学等八个门类,对中国学生进行外语、中文、信息科学、经济、艺术等专业教育,同时承担着培养汉语师资、出国留学预备人员出国前的外语培训工作等任务。

  • 院校隶属: 教育部
  • 创建时间: 1962年
  • 学校校训: 德行言语,敦睦天下
  • 学校代码: 10032
  • 学校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15号
  • 学校官网: http://www.blcu.edu.cn
  • 联系电话: 010-82303943
  • 英文校名: Beijing Language and Culture University
  • 电子邮箱: zhaoban@blcu.edu.cn
北京语言大学介绍

学校简介

北京语言大学是中国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是在周恩来总理的亲自关怀下建立的,创办于1962年。北京语言大学是中国一所以对来华留学生进行汉语、中华文化教育为主要任务的国际型大学,素有“小联合国”之称。

学校对中国学生进行外语、中文、信息科学、经济、艺术等专业教育,同时承担着培养汉语师资、出国留学预备人员出国前的外语培训工作等任务。经过五十多年的发展,北语已经发展成为一所以语言文化教育和语言文化研究为特色和优势的多科性国际型大学,是我国中外语言、文化研究的学术重镇和培养各领域优秀人才的摇篮。

20世纪90年代以来,北语一方面保持在汉语国际教育领域的特色和优势,另一方面,积极发展相关学科,学科涵盖文学、经济学、法学、工学、历史学、教育学、管理学和艺术学等八个门类,学校人才培养体系层次齐备,现有博士后流动站2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2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点17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6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5个。其中国家重点学科1个,北京市重点学科10个,北京市高精尖学科2个。现有37个本科专业,其中5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和1个北京市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7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和4个北京市特色专业,以及1个“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2个国家级优秀教学团队和3个市级优秀教学团队。

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校中文名称为北京语言大学,英文全称为Beijing Language and Culture University(简称为BLCU)。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15号,学校代码为10032。

第二条 学校创办于1962年,是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北京语言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规定者,颁发相应的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条 学校是一所以语言文化教育和语言文化研究为特色和优势的多科性国际型大学,学科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和艺术学等九个门类,人才培养体系层次齐备。

第四条 学校秉承“德行言语、敦睦天下”的校训,弘扬“爱国担当、诚朴厚德、求真创新、开放包容”的北语精神,围绕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语言大学的目标,使中外学生成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建设者、文明交流互鉴的推动者和具有全球竞争力的高素质国际化人才。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委员会是学校招生工作的咨询机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招生工作的议事决策机构。

第七条 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与录取规则

第九条 学校录取工作在教育部领导下,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进行。

第十条 学校根据办学特色、培养目标和学科建设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确定和调整分省来源招生计划。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同分数考生的录取。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 学校根据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顺序志愿投档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平行志愿投档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服从专业调剂不退档。

第十二条 符合国家政策享受加分的考生,学校原则上认可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确认的全国性加分,分值不超过20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十三条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高考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且符合学校提档要求,依据考生高考实考分和专业志愿进行专业录取。专业录取时,按照考生实考分排序,先安排可满足专业志愿考生的专业,再安排专业志愿调剂考生的专业,专业志愿不设级差。

第十四条 考生高考实考分相同的情况下,依次优先录取有政策性加分者、高考相关科目分数高者。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为:外语、语文、数学。若排序顺序完全相同,学校将使用预留计划录取。

第十五条 外语类专业要求考生统考外语语种为英语,其中翻译(本地化)、翻译(汉英法)专业还招收具备良好英语水平、统考外语语种为法语的考生。外语类专业要求考生须参加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高考外语口试且成绩合格,生源地未组织高考外语口试或相关成绩计入高考外语单科成绩的不作要求。学校不单独组织外语口试。

第十六条 英语、商务英语、翻译(英语)、翻译(本地化)、语言学专业第二外语可选修日语、西班牙语、法语、德语。其他外语类专业第二外语均为英语。非外语类专业的学生经选拔可选修日语、西班牙语、法语、德语等公共外语。非外语类专业部分专业课为英语授课。

第十七条 学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八条 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其他

第十九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保送生、艺术类、高校专项和国家专项等特殊类型招生工作,依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学费标准:外语类专业6000元/年;汉语国际教育、汉语言文学、国际政治、新闻学、国际事务与国际关系、网络与新媒体、金融学、经济学(经济金融统计与分析)、会计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特殊教育(言语听觉科学)和心理学专业5000元/年,绘画专业10000元/年,书法学和音乐学(音乐国际教育与传播)专业8000元/年。计算机类第一年学费5500元/年,专业分流后人工智能、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字媒体与技术专业5500元/年,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5000元/年。

第二十一条 住宿标准:本科生住宿标准最高为1200元/人/年,具体视宿舍分配情况执行。

第二十二条 资助政策:学校承诺不让任何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入学报到时学校设立家庭经济困难新生的“绿色通道”。在学期间,学生可通过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等多种形式获得资助。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10)82303943,传真:(010)82303135,纪检监察监督电话:(010)82303020,学生资助中心电话:(010)82303919,邮箱:zhaoban@blcu.edu.cn,学校网址:http://www.blcu.edu.cn,招办网址:http://zsb.blcu.edu.cn。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调整,或有其他本章程所未尽事宜,按照上级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于北京语言大学招生办公室。

本章更新至2022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科学研究

学校目前设有省部级以上研究中心(或基地)13个,其中汉语国际教育研究院是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百所重点研究基地之一,阿拉伯研究中心是教育部国别和区域研究重点培育基地,国家语言资源监测与研究平面媒体中心是国家语委语言资源监测的重要基地,中国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研究中心是国家语委研制和修订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的阵地,中国语言资源保护研究中心是国家语委实施语言资源保护国家工程的专业机构,国际汉语教学研究基地是国家汉办建立的汉语国际推广十大研究基地之一,中国文化对外翻译与传播研究中心是文化和旅游部投入建设的中外文化互译合作平台,首都国际文化研究基地和北京文献语言与文化传承研究基地是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语言资源高精尖创新中心是北京市教委建设的“北京高等学校高精尖创新中心”中一家语言类中心,中国民族语文应用研究中心是国家民委支持建立的民族语言文字应用研究机构,中医药国际教育与文化传播基地是依托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建立的特色基地,光明文学遗产研究院是与《光明日报》联合共建的研究机构。除了省部级科研中心(或基地)之外,学校还有拉丁美洲研究中心等教育部国别和区域研究备案中心16个,北京市语委设立的科研中心1个(北京语言康复教育研究中心),以及校级研究机构50余个。

文化传统

校徽

校徽突出了北语的国际化特色。校徽以地球为背景,中间为盾型;盾型内是两个绿色字母“Y”,代表“语言”两字。整个设计寓意深刻;北语素有“小联合国”的美称,地球正是北语国际化的象征,绿色则赋予了语言无限的生机和活力。

校歌

作词:阎纯德

作曲:吕远

跨过海浪云涛,为了梦中的寻找

五洲朋友相聚我们学校,漫天飘荡着美丽歌谣。

敬业簇拥鲜花,勤奋培育英豪

我们耕耘人类文明,文明把进步锻造。

啊,美丽的学校!啊,我们的骄傲!

不同的肤色,相同的声调,同声祝福世界美好!

跨过海浪云涛,为了梦中的寻找

四海学子相聚一个家园,理想编织着青春微笑。

语言牵手和平,文化搭起长桥

我们放飞人类希望,祈愿天下真情拥抱。

今天用爱心播种,明天鲜花开遍天涯海角!

不同的地区,相同的声调,同声祝福世界美好!

校训

德行言语 敦睦天下

历史沿革

1962年建校,时名为“外国留学生高等预备学校”。

1965年1月9日,经周恩来总理批准,定名为“北京语言学院”。

1971年10月19日,根据北京市革命委员会的决定,“北京语言学院”与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合并。

1986年,开始招收现代汉语专业对外汉语研究方向硕士研究生。

1988年,学校开始招收外国留学生研究生。

1996年6月13日,经教育部(原国家教委)批准,正式更名为“北京语言文化大学”。

2002年7月2日,经教育部批准,简化为“北京语言大学”。

2012年,学校入选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高校。

2013年,学校入选教育部来华留学示范基地。

(以上数据截至2020年6月,具体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