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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兰芳纪念馆

梅兰芳纪念馆

2024-03-28 14:01

北京梅兰芳纪念馆,于1986年10月正式建成对外开放。坐落在北京西城区护国寺街9号,是一座典型的北京四合院,占地1000余平方米。梅兰芳先生1961年逝世前,曾在这幽静、安适的小庭院内,度过了他生活的最后十年。1984年9月被列为北京市文物保护单位"梅兰芳故居"。纪念馆成立后,收藏有梅兰芳夫人福芝芳及子女在1962年捐献给国家的大量珍贵文物、文献资料。辟有4个展览室:正院北房为"故居陈列室",客厅、书房、卧室、起居室的各项陈设均保持梅兰芳先生生前原貌。

  • 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护国寺街9号
  • 门票: 10元
  • 开放时间: 09:00~16:00
  • 博物馆等级: 无级别(文物)
  • 文物保护单位: 国家第七批(1951-1961年)
梅兰芳纪念馆介绍

展室简介

展厅布局

正院北房正中为客厅,里间为起居室,东西耳房为卧室和书房,书房的书柜里收藏大量珍贵手抄剧本,墙上悬挂张大千、齐白石、陈半丁等著名画家的作品,各项陈设均按梅兰芳生前生活原状布置。

东西两边厢房原为梅兰芳子女的居室和餐厅,一边房间辟为专题展览室;另一边房间辟为活动室,作为招待贵宾和举办小型梅派艺术活动的场所。外院南屋是纪念馆主要展室,展出的大量珍贵照片和实物。

展馆占地716平方米,是梅兰芳先生生前最后10年的居所。朱漆大门上首悬挂着邓小平同志亲笔书写的馆名匾额。一进大门,迎面是青砖灰瓦的大影壁,影壁前安放着梅兰芳先生的汉白玉半身塑像。院内种有两棵柿子树,两棵海棠树,寓有"事事平安"之意。

此院原为清末庆亲王奕王府的一部分,解放后经过修缮,梅兰芳先生搬到这里居住。梅兰芳先生1961年逝世后,周总理提议建立一座梅兰芳纪念馆,梅先生的亲人将家中珍藏的照片、剧本、纪念品等共3万余件文物、资料捐给国家。1986年10月,邓小平同志亲自题写的梅兰芳故居匾额,正式悬挂在故居的门额上。

前院辟为展厅,以大量的照片、实物介绍了梅先生的艺术生涯。梅先生8岁起学习京剧,11岁登台,饰演青衣兼刀马旦,被誉为的撁放梢帐鯏。新中国成立后,梅兰芳当选为全国文联、剧协的副主席,并担任中国戏剧研究院院长等职,为我国文艺事业的繁荣与发展做了大量的工作。

后院的三间北房保持了故居原貌。会客厅内摆放着梅先生使用过的硬木家具及练功用的穿衣镜、鸽子哨等、西墙上挂着清代画家沈蓉圃的《同光十三绝》,客厅的里间是起居室,东耳房是卧室,西耳房是书房,西厢房也辟为陈列室,主要展示梅先生的文化业绩。东厢房则专设为录像室,再现梅先生的艺术风采。